出售商標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企業將擁有的一商標權出售,取得收入700萬元,應交營業稅35萬元.該商標的成本為600萬元,累計攤銷為450萬元,已計提的簡直準備為300萬元
借 銀行存款 700
累計攤銷 45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300
貸 無形資產 6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35
營業外收入 815

出售商標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用了一段時間之后,出售該商標權,如何做會計分錄?只是把原來的營業稅改銷項稅嗎?這樣理解是否正確?謝謝(假設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營業外收入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出售商標使用權的會計分錄,相信看完上文所述大家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已經有了更進一步的提升。獲取更多財務知識,歡迎前往會計學堂咨詢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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