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購物卡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2017-05-11 14:27 來源:網友分享
1347
商場購物卡不記名發放,經常被當做福利發放給員工,也會被當做禮物贈送給他人,那么對于商場本身而言,這些購物卡在會計與稅務上該如何處理?

商場購物卡不記名發放,經常被當做福利發放給員工,也會被當做禮物贈送給他人,那么對于商場本身而言,這些購物卡在會計與稅務上該如何處理?

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對此類銷售業務的會計處理未作具體規定,實務操作不統一,通常采用以下兩種處理方法:

(1)按購物卡面值金額全額確認收入,并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

某商場推出折扣購物卡活動,顧客購買面值5萬元以下的購物卡,折扣92折;5萬元或以上的,折扣85折。例:銷售面值2萬元購物卡;折扣92折,賬務和稅務上處理:

在銷售購物卡時:

借:現金 18400(實收金額)

銷售費用 1600 (折扣)

貸:預收賬款 20000(購物卡面值)

在持卡人用購物卡消費,增值稅率為17%:

借:預收賬款 20000 (購物卡面值)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094(20000/1.1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906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