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產品耗用的材料入什么科目核算及分錄怎么寫?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第四條的規定,企業從事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因此,小編主要講述兩個方面:
1、生產產品領用材料,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貸:原材料
2、處理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借:生產成本(直接用于產品生產)
制造費用(間接費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
貸:原材料

同時,制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A產品
——基本生產成本——B產品
貸:制造費用
看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生產產品耗用的材料入的會計科目您應該知道了,而對于會計分錄是比較簡單的,相信您可以掌握。更多會計干貨,盡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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