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支出不能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六條的規定:
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不得扣除;
因此,因為司機違反交通法規而支付給公安部門的罰款不得稅前扣除.
但向被害人支付的賠償,屬于國家稅務總局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非正常損失,稅法沒有限制稅前扣除的規定;
因此,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的;
但需要注意,稅前扣除必須取得足夠的證明.

交通事故賠款支出要如何處理?
答:交通事故支付的賠償金可以入帳到"營業外支出"科目;
保險公司的賠款免交所得稅,但是這種交通事故賠款不能稅前扣除;
在會計上,要以收到的保險公司的賠款與賠付金額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支出.
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交通事故賠償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對于交通事故賠償支出不能稅前扣除的相關內容,對此符合上文規定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希望上文能夠幫助到大家,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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