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勞務派遣如何納稅?
答:勞務派遣單位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征稅政策分別如下:
1、一般納稅人,可以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相關稅收法律法規: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2、《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營改增后勞務派遣如何納稅?勞務派遣服務:一般納稅人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可以抵扣并開具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按差額征稅,但征收率是5%;小規模納稅人全額繳稅的征收率3%。選擇差額納稅的,差額部分可以開專用發票,扣除部分只能開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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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