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處理與的稅收政策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而對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處理,也要注意以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包括辦理結算業務、咨詢業務、擔保業務、代保管等代理業務以及辦理受托貸款及投資業務等取得的手續費及傭金,如結算手續費收入、傭金收入、業務代辦手續費收入、基金托管收入、咨詢服務收入、擔保收入、受托貸款手續費收入、代保管收入,代理買賣證券、代理承銷證券、代理兌付證券、代理保管證券、代理保險業務等代理業務以及其他相關服務實現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手續費及傭金收入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確認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按應收的金額,借記“應收手續費及傭金”、“代理承銷證券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收到手續費及傭金,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等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處理您能否可以解決了呢?同時還有關于此的稅務政策,希望您可以了解。更多會計干貨,盡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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