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

2017-04-29 16: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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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 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 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 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銀行本票分為定額本票和不定額本票兩種,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1、銀行本票記載事項:

(1)表明“銀行本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的名稱;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章。

2、銀行本票辦理方法。

(1)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 申請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 現金的應在“支付金額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后填寫支付金額。

(2)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簽發銀行本票,用于轉賬的,在銀 行本票上劃去“現金”字樣;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在銀行本票 上劃去“轉賬”字樣,不定額銀行本票用壓數機印壓出票金額,出票銀行在銀行本票 上簽章后交給申請人。

(3)收款人接受銀行本票后,要審查以下內容:

①收款人是否確為本單位或本人;

②銀行本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內;

③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

④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不定額銀行本票是否有壓數機壓印的出票金額,并 與大寫出票金額一致;

⑤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記載事項是否由原記 載人簽章證明。收款人可以將銀行本票背書被背書人。

3、銀行本票使用中須注意的內容:

(1)銀行本票見票即付。

(2)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3)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本票 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應出具該單位的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應出具本人的身份證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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