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個人借款的利息做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據此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應參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標準來進行稅前扣除.
應付利息是根據權責發生制,在利息應發生的當期計入負債的,實際并不一定當期支付了,例如公司發行債券,規定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但每年會計要計提應付利息
財務費用是實際發生了的支出,計入費用類科目,如還銀行貸款的利息費用,銀行是從你賬戶上按月扣除的,你收到憑證后就要走財務費用科目.
如果你們按月支付利息,你這樣處理是沒問題的;也可以計入應付利息,年末一次轉入財務費用.

公司向個人借款,其本金計入往來賬目,支付的利息計入財務費用.賬務處理如下:
1、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
--應交個人所得稅
4、上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
--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歸還本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公司跟個人借款的利息做賬就先簡單介紹到這,如果大家覺得有事幫助,可以轉發分享給朋友哦,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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