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負債在會計準則中怎么解釋的
答:預計負債屬于負債,且屬于長期負債。
預計負債是指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這些內容相對時間較長,因此屬于長期負債。
預計負債是因或有事項可能產生的負債。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的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應將其確認為負債:一是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二是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這里的“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三是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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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負債和負債有什么區別?
預計負債屬于負債類科目。
預計負債是因或有事項可能產生的負債。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的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應將其確認為預計負債:一是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二是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這里的“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0%;三是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也就是說,預計負債是指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現時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且損失的金額可以合理估計的或有事項。仍屬于一種或有事項,不是已經發生的債務,但根據謹慎性原則要納入表內核算并披露。負債則不僅是企業現時承擔的義務,且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也是必然的,流出金額已經確定,不是或有事項,沒有不確定性。
預計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虧損性合同等預計負債。
二、本科目可按形成預計負債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計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由資產棄置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在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計算確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實際清償或沖減的預計負債,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根據確鑿證據需要對已確認的預計負債進行調整的,調整增加的預計負債,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的預計負債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確認尚未支付的預計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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