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什么?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也稱未賺保費準備金,是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對未滿期保險單提存的一種準備金制度。之所以規定這種資金準備,是因為保險業務年度與會計年度是不一致的。將保險責任尚未滿期的,應屬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險費提存出來所形成的準備金。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一次計算提取,提取的計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和月平均估算法。

擔保公司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怎么計提?
財政部關于印發《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2193 未到期責任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擔保責任未解除時,為承擔未到期責任而提取的準備,包括企業為擔保期間在1年以內(含1年)的擔保合同項下尚未到期的擔保責任提取的短期責任準備和為擔保期間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擔保合同項下尚未到期的擔保責任提取的長期責任準備。
二、按規定比例提取本期未到期責任準備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會計期末,按重新計算確定的應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額低于已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費用”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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