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客戶的過路費能抵扣稅么?
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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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過路費發票,增值稅如何抵扣?
高速公路過路費發票,增值稅按以下公式計算抵扣: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會計學堂提供。
接送職工上下班支付的租車費用,收到增值稅發票后是否可以做進項抵扣?
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
[2009]242號)文第二條的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蓋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接送客戶的過路費能抵扣稅么,從文件來看就是8月1日起沒有嘎吱您這是否可以抵扣的政策,也就是說,是不能抵扣的,本文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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