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取得成本發票怎么辦?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當建筑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取得成本發票,可以這樣做:
并且隨時記錄撥付款情況,以便及時對帳,掌握欠款情況。

收到工程款開票時做
借; 銀行存款
貸;工程結算收入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取得成本發票的情況,現在您知道怎么處理了嗎?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可以詢問我們的會計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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