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減的分包款如何做分錄?
一、《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你的分錄借:工程施工貸:銀行存款,顯示這部分勞務收入你已經確認為工程成本,沒有作為收入的扣除,也就是沒有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然后拿這發票去抵扣了我司的工程款稅金,實際繳納稅金就少了,顯然你不再因為給建設方開具發票而重復繳納分包工程的稅金。
四、問題的實質在于,你會因為全額收入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而自行繳納與勞務單位繳納稅金的合計數才能與計提數一致。
五、最準確的做法是:該勞務單位的工程款不確認為成本,也不確認為相應的收入,僅僅通過代付款核算,那么你賬面的收入會與稅金保持完全一致。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抵減的分包款如何做分錄,相信大家看完已經有所了解,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