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托收承付的方法來銷售商品該怎么寫分錄?
答: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而對于用托收承付的方法來銷售商品,主要分為兩種情況討論:
一、購貨方:
收到銀行的承付通知后經審查同意承付,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二、銷貨方:
1、商品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用托收承付的方法來銷售商品的分錄您是否知道該怎么寫了呢?您收獲到的與您想說的都可以與我們的老師積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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