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其他公司低價購買的固定資產如何做賬?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帳價值.
由此可見,比如購入舊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等計量.
固定資產原所有人帳面原值、評估價值等,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即入帳時,不確認累計折舊.
當然,在確定該舊固定資產預計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時,應當考慮到舊固定資產的事實,不應直接套用全新固定資產的相關數據.
由此可見,購入固定資產時的帳務處理應該是: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公司無償獲得固定資產該如何處理?
答:會計制度及舊會計準則規定對企業接受捐贈資產價值的處理方法是,先通過"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在計算繳納所得稅后最終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新會計準則規定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注意,兩種處理方法都必須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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