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未取走的利潤記入哪個會計科目?
答:小編認為,股東未取走的利潤可以記入“未分配利潤”會計科目,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企業應通過“利潤分配”科目,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該科目應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盈余公積補虧”、“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未分配利潤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并將“利潤分配”。結轉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貸方余額,表示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余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的虧損數額。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股東是法人或公司,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實質也是先分配后投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法人股東從被投資的居民企業稅后利潤分得的股息和紅利免繳企業所得稅。因此,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法人股東按照投資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冊資本免繳企業所得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股東未取走的利潤記入的會計科目您是否已經知道了呢?如果您還有哪些地方不明白的,可以詢問我們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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