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選擇簡易計稅能改為一般計稅嗎?
答:根據相關規定:
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根據稅法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通常針對會計核算不規范、進項不足等具有特定原因的行業或企業,適用的稅率的較低,相對于"一般計稅"帶有稅收優惠的屬性.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財稅〔2016〕36號同樣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因此,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不可以選擇使用一般計稅方式.

甲供選擇一般計稅還是簡易計稅呢?
答: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根據相關規定: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有兩種: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分別是11%和3%;
一般計稅方法進項可以抵扣,簡易計稅方法進項不可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本文內容就甲供選擇簡易計稅能不能改為一般計稅的相關問題到此結束,對此大家是否了解了呢?想要獲取更多相關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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