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是否必須是固定資產?
答:融資租賃必須是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由于資金不足,或因資金周轉暫時困難,或為了減少投資風險,借助于租賃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而購入的固定資產。會計上應視同企業自有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問:承租方出售固定資產,是否開具發票?
答: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因此,本金部分不屬于出租方差額扣除的項目,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再開具發票作為出租方據以差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
在實務處理中,承租方取得融資款,可以不向出租方開具發票。如果開具發票,由于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所以我們理解開具零稅率發票是可以的。

問:固定資產支持融資的資料有哪些?
答: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
2、貸款卡及年審記錄#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3、有關經營許可證書#驗資報告
4、章程及股東或董事簽字樣本
5、企業法人代表任職資格證明文件#企業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身份證#企業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簽字樣本
6、連續三年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期財務報表
7、開戶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合規運營手續
8、經營性物業資產經營合作合同書#根據合同書列表測算10年的收入
9、列表測算年費用支出明細#全部經營性物業的房地產及土地使用權證的明細及對應的權屬證書
10、貸款申請(注明貸款的具體用途和證明資料)
11、擬為貸款提供的擔保方式及明細#申請貸款及抵押的董事會決議
融資租賃是否必須是固定資產呢,看完了小編的解答相信您可以非常肯定這一問題的解答了。更多關于融資租賃的賬務處理,會計學堂還會繼續更新哦,歡迎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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