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不用現金可以支付嗎?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的規定,可以用現金使用的范圍總共有8條,但歸納起來也就是3點:
1是支付給個人的。
2是結算起點以下(1000元)的零星開支。
3是人行確定的其他支出。除此以外的就應該通過轉賬支付。

【相關內容】
出納人員平時可以保留多少庫存現金?
出納人員保留的庫存現金叫備用金,用于日常零 星支付。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一般保 留3?5天日常零星支付的現金限額,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以
適當增加,最多不超過15天日常支付的現金限額。
現金限 額標準是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實際支付需要確定,每村都不一定是一樣的。
出納支付現金和收到現金都要寫收據嗎?
要寫的,拿來做自制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后面。記得加蓋財務專用章就行了。
會計分錄:
借:現金——備用金;貸:其他應付款。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出納是隨著貨幣及貨幣兌換業的出現而產生的,所謂“出”即支出、付出;而“納”即收入。
出納不用現金可以支付嗎,多角度理解才嫩夠全面,會計學堂提供各關于出納在現金管理支付方面的內容就是這些,供您參考。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