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利用加權平均法怎么計算成本?
答:加權平均法又稱“綜合加權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是指以當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作為權數,去除當月全部進貨數量加上月初存貨數量,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的一種方法。
加權平均法可根據本期期初結存存貨的數量和金額與本期存入存貨的數量和金額,在期末以此計算本期存貨的加權平均單價,作為本期發出存貨和期末結存存貨的價格,一次性計算本期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案例分析】
某產品其實庫存為100噸,單位成本為300元,本月入庫為300噸,成本總計96000元,本月銷售180噸,如何利用加權平均法計算成?
月末平均單價=(月初庫存材料金額+本月購進各批材料金額)/(月初庫存材料數量+本月購進各批材料數量)
月末平均單價 = (100*300+300*(96000/300))/(100+300)= 315
發出材料成本=發出材料數量×月末平均單價
= 180 * 315 = 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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