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彌補虧損的方法有三個途徑:
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小企業可以用以后5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來彌補,即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間為5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來彌補.即小企業發生的虧損經過5年期間未彌補足額的,未彌補虧損應該用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三是經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可以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會計上以當年實現的利潤彌補以前年度結轉的未彌補虧損,不需要進行專門的賬務處理.無論是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還是用稅后利潤彌補虧損的會計處理方法是相同的.但是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情況下,其彌補的數額可以抵減應納稅所得額,而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是不能抵減應納稅所得額的.企業將當年實現的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其貸方發生額與"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借方余額自然抵消
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上文就先簡單介紹到這,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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