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維護費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
答:系統維護費是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二、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那么,增值稅發票如何開具呢?
從發票開具來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若對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其他納稅人如自然人,同樣只能通過代開方式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從受票方來說,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給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開具給所有的受票對象。
綜上所述,系統維護費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系統維護費是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的,這點您應該比較清楚了。更多會計知識,多加關注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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