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優勢有:
(1)項目管理者對項目全權負責,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權,可以充分調用項目內的資源;
(2)組織結構精簡,易于操作。在進度、成本、品質等方面可以實現有效的系統控制;
(3)項目成員因共同的愿景、使命而結合,明確理解并集中致力于項目目標,個人及團隊的潛力可充分地激發;
(4)有利于團隊成員之間交流和分享資訊、經驗。
項目型組織架構也具有以下劣勢:
(1)每個項目要匯集大量專業人才,不適用于小規模企業;
(2)項目各階段工作重心不同,會使團隊各成員出現忙閑不均的現象,造成人才的浪費;
(3)項目資源和人員不能在項目間共享,不同的項目組也很難共享知識和經驗;
(4)項目結束項目團隊將面臨解散,項目成員的工作缺乏連續性和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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