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怎么背書?
答:背書,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匯票以背書轉讓或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個人須記本名,單位須記注冊全稱.
只有在少數情況下,如繼承、企業合并、破產受償等情況可以是無記名匯票.
背書轉讓的方式,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
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
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承兌匯票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的主要特點如下:
背書是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
是持票人所為的法律行為;
背書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轉讓票據上的權利.
不得轉讓背書屬于"背書禁止"范疇,就是法律賦予票據有關當事人有權對票據權利的轉讓性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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