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稅審嗎
答: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是企業在每年的3-5月份向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交年報時的一份報告,俗稱“年報”或“稅審報告”。所得稅在國稅繳納的就交給國家稅務局,所得稅在地稅繳納的就交給地方稅務局。這里需要區分一下“稅審報告”和“審計報告”。稅審報告指的是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而審計報告指的是工商審計報告。前者是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后者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不過根據最新規定,目前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出具“稅審報告"。
不是每個企業都需要做稅審的,通常是收入較高達到稅務規定的金額或者虧損達到10萬元以上的企業都需要稅審。
不過主要還是要看稅務局的要求。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每個企業都必須做的,稅務局要求在每年5月31日前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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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企業需要做稅審?
稅審也不是每個企業都必須要做的,只有符合以下情況的企業,才需要進行稅審:
1、當年虧損超過10萬元(含)的納稅人。2、當年彌補虧損的納稅人
3、本年度實現銷售(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納稅人。
4、房地產企業年度申報。
5、稅務局通知企業參加所得稅匯算。
6、企業當年度虧損較大,希望將當年的虧損延續到以后年度用于抵消以后年度的盈利。
7、企業為了檢查公司賬務,避免納稅違法成本,而通過所得稅匯算來進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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