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已經注銷往來款如何處理?
答:根據相關規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5)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另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公司注銷往來款的清算應該怎么處理?
答:第一:不需要把注冊款再打回來.
第二:處理掉的固定資產只要財務賬上處理一下就行了,不會有太大麻煩.
第三:如果想在安全一點.就找個審計公司出個審計報告,一切都沒問題了.
因此,注銷時,和投資方的資金往來,只需計算好后,把余額付給對方就行,不用把已經給的錢全部打回來一遍.
固定資產處理了,那會有相應的賬存在,只要公司賬務清楚,就可以按處理后的賬出清算報告的,不會有別的問題,除非你們以不合理價格處理,或者沒有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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