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營改增后附加稅應該怎么繳納?
答:建筑業營改增后,服務地預繳增值稅所涉及的附加稅,在服務地交,不是注冊地交.
在國稅預繳稅款2%;
地稅繳納附加、附征稅,增值稅的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3%、地方教育2%;
在繳納增值稅的地方繳納附加稅費;
例如:甲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建筑施工企業,屬于A縣施工企業,主要在A縣提供建筑勞務,則在A縣提供的建筑勞務在A縣繳納增值稅,同時在A縣按規定繳納附加稅費;
同時在B縣提供建筑勞務,需要在B縣預交增值稅,同時就預交的增值稅作為計稅依據在B縣繳納附加稅費.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費納稅地點都是一樣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營改增后建筑業個體工商戶怎么繳納稅?
答:如果是個體工商戶如下:
營業額如果在5000元以下就不需要交稅;
如果營業額在5000元以上,國稅方面,要按經營收入的3%繳納增值稅;
地稅方面: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城建稅(城建稅鄉1%、縣城建制鎮工礦區5%、市、區7%);
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教育附加3%;
個人所得稅根據利潤大小,使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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