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國家財經法規、現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
2.遵守財務人員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廉潔奉公的工作原則。
3.嚴格遵守機關《保密守則》,不得擅自泄露單位的財務信息。
4.出納員直接收到的現金款項,要在第一時間存入本單位指定賬戶,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
5.每日根據憑證逐筆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賬簿一律采用訂本式,做到記賬準確、整潔、日清月結。不得隨意更換、涂改賬簿。
6.支出報銷、借款時,要對原始單據進行審核,符合報銷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額準確后才能付款。
7.負責每日清點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賬,保證賬實相符,保證現金安全。如出現現金長短款要及時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納要負責賠償。
8.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職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并用借支單借款。若無批準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10.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11.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賬或匯兌手續。
12.負責管理本單位財務保險柜。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