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支出可以不用在加計扣除嗎?
答:可以,研發支出可以不用在加計扣除。
稅務機關和企業均應嚴格按的規定,辦理包括包括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所得減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低稅率、稅額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減免等在內的各項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

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所附《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5年版)》中,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只能是“匯繳享受”,預繳期不能享受該項優惠。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的納稅人,應根據稅收政策規定自行計算可享受的加計扣除優惠,在次年5月底以前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以及研發項目立項文件,履行備案手續,并在10年內妥善保管相關留存備查資料。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研發支出可以不用在加計扣除嗎,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在窗口與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互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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