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180天增值稅發票不抵扣財務還可以入賬嗎?
答:已經不可以抵扣了,因為稅務部門規定,認證增值稅發票時間為票面日期后的90天內(包括90天).
所說的退給開票方的方法也行不通的,因為開票單位也不能作廢了.
180天的期限應該是外幣核銷的期限,而不是增值稅票認證的期限.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180天認證抵扣期限,除去滿足下述條件可以申請逾期認證外,不可以作廢,不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做記賬憑證入賬,但是不會有相應處罰.

增值稅發票超過180天還能重開嗎?
答:企業取得增值稅慎用發票后,對應的進項稅額可能會存在兩種可能:
一是按規定可以進行抵扣;
二是不需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對照該規定,可以得出對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在規定期限內認證和申報,而對不需抵扣進項稅額的,可不辦理認證,也就是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抵扣進項稅的,即使是超過180天沒有認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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