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嗎?
答:技術服務合同是否能開具增值稅發票,現在都已營業稅改增值稅,沒有了營業稅發票了.
根據相關規定: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
所以一般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者通用機打發票.
技術開發合同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當然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可以開具.
具體根據情況而論,建議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確定.

技術開發合同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怎么處理?
答:根據《關于明確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穗國稅發〔2008〕181號)的規定:
納稅人銷售其他減免稅貨物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免稅貨物應按照零稅率開具發票.
因此,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如依照上述規定實行免征增值稅的,應依照上述規定按照零稅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是可以作廢的.
本文內容就技術合同能不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相關問題到此結束,對此大家若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問,更多相關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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