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開服務費發票沒有進票抵怎么做賬?
答:小規模納稅人沒有進賬票。
因為小規模納稅人原本繳稅的稅率就比較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運營成本,稅法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專用發票的進項稅。
相關規定:
一、小規模納稅人開出發票,不可以開進發票抵扣。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和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采取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扣憑取得的進項稅額抵扣憑證;而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征收率,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稅額.
值得注意的是,財稅[2012]15號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也就是說,選擇簡易征收計稅方法的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稅控設備和支付技術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
二、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2.《稅務登記證》副本;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所以經過上文解答我們可以知道,小規模開服務費發票沒有進票抵怎么做賬?一般納稅人是不能開進票的,希望相關的會計人員可以了解這個內容,并且可以給你們的工作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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