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旅游業會計核算如何做?
答: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和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因此,對于營改增后旅游業會計核算,可以這樣處理:
假設 A 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含稅銷售額應按 6% 進行價稅分離。
1. 取得旅游服務收入時的會計處理
借 :銀行存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 支付 B 公司旅游服務分包款時的會計處理 :
借 :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稅額抵減)
貸 :銀行存款
3. 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入賬時的會計處理 :
借 :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稅額抵減)
貸 :銀行存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文章,關于營改增后旅游業的會計核算您是否掌握了呢?如果你還要什么疑問的話,可以詢問我們的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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