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不同的公司,其安排的工作略不同。
金融證券公司出納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處理日常收付款項、掌握資金頭寸情況等出納工作;
2、向稅務局進行納稅申報及其相關事宜;
3、編制業務量統計報表;
4、風險控制職能;
5、協助財務負責人完善財務制度和業務流程,組織實施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
6、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預算控制;
7、負責公司各項財務分析數據的編制工作;
8、負責審計、監管及其它相關部門的配合與協調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準并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后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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