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個人抬頭住宿費可以報銷嗎?
答:發票個人抬頭住宿費是可以報銷的。
不過,必須是公司員工的名字,而且確實是去出差辦事的事由,按照公司的差費報銷標準進行報銷的程序處理帳務為原則。
同時,自2018年1月1日起,住宿業納稅人以后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輸入的商品名稱為”住宿費”,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為“生活服務”,則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會顯示并打印“*生活服務*住宿費”。這才算完整正確的發票;取得的加油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會顯示并打印“*石油制品*汽油”;取得的混凝土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會顯示并打印“*非金屬礦物制品*商品混凝土”;取得的審計費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會顯示并打印“*信息技術服務*審計費”!

值得一提的是,發票的種類抬頭人規定:
1、商業發票:抬頭是買方,即收貨人 ;
2、 海運提單:抬頭就是to order of 。..。一般是收貨人,即買方,也有空白抬頭的,還有來人抬頭的(to bearer) ;
3、匯票:三種: 限制性抬頭,指示性抬頭,持票人抬頭(來人抬頭) 抬頭人都是賣方或其指定收款人 ;
4、支票:抬頭是收款人
。信用證:不講抬頭,只講受益人和開證人。限制性抬頭是指僅限于交付款項給收款人,不得轉讓。出票人開立限制性抬頭的匯票,是不愿使匯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看完了上述文章,對于發票個人抬頭住宿費是可以報銷的,這點不難理解,主要在于自2018年1月1日起的新規,希望您能夠掌握,同時,會計學堂會為您更新最新的會計資訊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