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是怎樣的?
答:商業保險所得稅一般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根據財稅〔2017〕39號的政策內容:
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

機動車的商業保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主要還是要看這個機動車的用途,摩托車,小汽車不能準確劃分用途的車輛的商業險不能稅前扣除;
和生產經營必須相關的,比如運輸車輛、挖掘機等特殊功能的機動車,商業險可以稅前扣除.
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
按上述規定,新所得稅法中財產保險是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的并與取得收入有關的財產、或與財產有關系的利益的保險.
因此,屬于企業的財產并用于生產經營的汽車,企業為其繳納的汽車強制險可以在稅前扣除,汽車商業險可否在稅前扣除要視是否為生產經營活動中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來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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