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上公司名多打了個市字怎么處理?
根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票證管理所關于印發2012年發票管理業務問題解答的通知》(大地稅票便函〔2013〕2號)的規定,通用機打發票開具時,付款方名稱欄填開要求如下:
“付款方是單位的,應當填開單位全稱,不得填開簡稱;付款方是個人的,應當填開個人全名,不得只填開姓、空白不填開或填開其他內容。”
根據上述要求,開票單位應按公司實際名稱準確開具,開具有誤的,收票方可將發票退回,并要求開票方重新開票。

發票上單位名稱不全怎么辦?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發票專用章中央刊納稅人識別號;外刊納稅人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如名稱字數過多,可使用規范化簡稱;”因此,如單位名稱字數過多,符合文件規定的使用規范化簡稱的章可以使用。
2如是購貨和數額較大的,就一定要注意了,一定要寫全稱.否則,稅務局是不承認的.就只能找財務重新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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