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可以開幾項
答:按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增值稅發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過八行時,就需要用到增值稅發票清單。
增值稅發票清單最多可開無限行。
注意不同稅率盡量不要開同一張發票上,掃描驗票時會出錯。

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可以開幾項?相關內容拓展:
什么是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在銷售商品(包括應稅勞務,以下略)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要詳細注明所售商品明細。
如銷售商品品種較多,需要填開多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勢必增加財務和稅收核算工作量,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數量是有限的,所以稅收法律法規允許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必須通過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清單開具方式進行開票同時使用"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以下簡稱"銷貨清單")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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