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工程繳稅的教育費附加可以抵扣嗎?
答: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預繳增值稅稅額×異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
具體視情況而論,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2%.

異地工應該如何繳納稅費?
答:一般情況下應該是分包先交稅先開,然后總包開全額,扣除分包款交稅;
這只是涉及增值稅,所得稅按照稅法正常核算跟營改增沒關系.
按照《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建筑業采用簡易計稅,可扣除分包差額計稅,一般計稅時應全額納稅,但可以抵扣進項;
簡易計稅平移了營業稅的差額納稅政策.
施工企業在項目竣工驗收之后的"某一規定時間"(如90天、180天)之內,必須進行項目的增值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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