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收票據的內容
應收票據是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是一種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承兌人不同,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兩種。
二、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票據取得、票款收回等經濟業務,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據”科目進行核算。
(一)應收票據取得的核算
取得應收票據時,無論是商業承兌匯票還是銀行承兌匯票,無論是帶息商業匯票還是不帶息商業匯票,均應按其面值入賬。其賬務處理為:
1、因債務人抵償前欠貨款而取得的應收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 [票據的面值]
貸:應收賬款
2、因銷售商品而收到的應收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 [票據的面值]
貸:主營業務收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到期收回應收票據的核算
1、應收票據到期值的計算
不帶息應收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
帶息應收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票據面值×票面利率×票據期限
下面我們主要分析帶息應收票據到期值中票據期限的計算問題,應收票據期限有兩種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數”表示。即采用票據簽發日與到期日“算頭不算尾”或“算尾不算頭”的方法,按實際天數計算到期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頭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 31天
9月: 15天
合計: 60天
“算尾不算頭”:7月:31-18=13天
8月: 31天
9月: 16天
合計: 60天
所以到期日為9月16日。
二是以“月數”表示。即票據到期日以簽發日數月后的對日計算,而不論各月是大月還是小月。例如:4月16日簽發、3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7月16日。如果票據簽發日為月末的最后一天,則到期日為若干月后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簽發、1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2月28日或29日;若2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3月31日;若3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4月30日,以此類推。
2、到期收回應收票據的會計處理
若為不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到期值]
貸:應收票據 [票據面值]
若為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到期值]
貸:應收票據 [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票據面值× 票面利率×票據期限]
(三)商業匯票背書轉讓
企業可以將自己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企業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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