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銀行稅務三方協議可以不簽嗎?
延遲辦理不會罰款,不過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一般都會要求簽訂的。
一般納稅人企業必須與國稅局簽訂三方協議,一個企業雖然要交國稅也要交地稅,但是根據主營業務的范圍只能歸一家管,要么是國稅管要么是地稅管,所以只要與一家主管稅務機關簽訂就好,但是歸國稅管,也有地稅要交。
假如你公司同時在國地稅納稅的話,需要分別與國稅局、地稅局簽訂三方協議;如果不在國稅局納稅,則只需要與地稅局簽訂三方協議就可以了。

【相關內容】
企業銀行稅務局簽的三方協議的用處
三方協議就是解決納稅人、國庫、銀行三者間劃款問題的合同,需三方蓋章,一經三方簽章完畢,則銀行就可以根據企業申報指令將稅款劃到稅局指定的國庫帳號內。
如何辦理銀行稅務企業三方協議?
去地稅的稅務專管員處領表,上面已經有了稅務局的章的,然后按著印章
上的名稱填寫稅務局信息,再填寫上自己企業的信息,去銀行錄機,簽章,然后再返給稅務局一聯,自己留一聯。
企業銀行稅務三方協議是不能不簽的,至于是前國稅還是地稅,上文有說明,本文還講解了如何辦理三者的三方協議,本文僅供參考。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