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成本計算方法需要在稅務局備案嗎
答:首先,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方法,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因此,企業改變會計核算方法應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案。

企業成本計算方法需要在稅務局備案嗎?相關閱讀拓展:
成本損失是否需在稅務局備案?
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規定:
第五條 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第八條
企業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其中,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可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再將匯總清單報送稅務機關,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應逐項(或逐筆)報送申請報告,同時附送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
第九條 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好了,關于“企業成本計算方法需要在稅務局備案嗎”的相關內容,會計學堂小編已經為各位介紹完了,如果你們對這個內容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向我們的老會計答疑咨詢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