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算平衡的含義
試算平衡,是指根據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和資產與權益的恒等關系,通過對所有賬戶的發生額和余額的匯總計算和比較,來檢查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
(二)、試算平衡的分類
1.發生額試算平衡
發生額試算平衡是指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與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保持平衡,即:
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發生額試算平衡的直接依據是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
2.余額試算平衡
余額試算平衡是指全部賬戶借方期末(初)余額合計與全部賬戶貸方期末(初)余額合計保持平衡,即:
全部賬戶借方期末(初)余額合計=全部賬戶貸方期末(初)余額合計
余額試算平衡的直接依據是財務狀況等式。
(三)、試算平衡表的編制
試算平衡是通過編制試算平衡表進行的。試算平衡表通常是在期末結出各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合計和期末余額后編制的,試算平衡表中一般應設置“期初余額”、 “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三大欄目,其下分設“借方”和“貸方”兩個小欄。各大欄中的借方合計與貸方合計應該平衡相等,否則,便存在記賬錯誤。為了簡 化表格,試算平衡表也可只根據各個賬戶的本期發生額編制,不填列各賬戶的期初余額和期末余額。
(四)、試算平衡的基本原理
按照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每一筆經濟業務的賬務處理都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那么一個時期的經濟業務全部處理完了以后,所有借方發生額之和與所有貸方發生額之和也就必然相等,這一點可以用來檢驗賬務處理正確與否,這就是借貸記賬法的試算平衡。
既然一個時期內全部賬戶借方發生額之和與貸方發生額之和必然相等,那么根據借貸記賬法下賬戶中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等因素間的數量關系,一個時期內全部賬戶的借方期末余額之和與貸方期末余額之和也必然相等。
以上發生額試算平衡和余額試算平衡是借貸記賬法下試算平衡的兩種方法。
2.試算平衡的局限性
在借貸記賬法下,通過試算平衡可以檢驗賬戶記錄的正確性。如果進行試算平衡時等式左右兩邊金額不等,那么賬戶記錄一定有問題。但是,即使進行試算平衡時等式左右兩邊金額相等,也不能保證賬戶記錄就絕對沒有問題,因為有些記賬錯誤通過試算平衡方式是發現不了的。這些差錯主要有以下幾種:
(1)某筆經濟業務(會計分錄)被漏記;
(2)某筆經紀業務(會計分錄)被重記;
(3)某筆經濟業務(會計分錄)應借、應貸賬戶的記賬方向顛倒;
(4)在同一個會計要素內部用錯了賬戶名稱(如將固定資產記入了“原材料”);
(5)一個記賬差錯正好被另一個記賬差錯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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