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折讓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據稅法規定,銷售貨物并給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購貨方必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貨方,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并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
銷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銷售商品方式的,根據稅法的規定,應視作銷售處理,并計繳增值稅。
支付銷售返利方:
借:營業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期末對于捐贈的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2.直接返還貨款
支付銷售返利方:
銷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貨幣資金形式的,支付銷售返利方,根據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作為費用處理。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3.沖抵貨款的形式
支付銷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憑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開具紅字折讓增值稅發票。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營改增后折讓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相信大家看完已經明白了,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會計學堂老會計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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