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2018-01-22 14: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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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建筑業預繳增值稅有相關規定,很多小伙伴不知道相關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本文來為大家詳細解答建筑業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建筑業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收到預收款產生納稅義務,但是否開具發票沒有明確規定,建議納稅義務發生時點同時開具增值稅發票。

在收到預收款后若有異地施工的項目,需要在項目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款,預繳增值稅款,在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時可以抵減當期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建筑業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

某一般納稅人建筑企業甲,選擇一般計稅方式,本月預收工程款111萬元:

1、預收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111萬元

貸:預收賬款111/(1+11%)=1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11/(1+11%)×11%=11萬元

2、若是項目在異地的情況下還需要異地預交2%的增值稅

借:應繳稅費——預交增值稅2萬元

貸:銀行存款2萬元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建筑業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寫,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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