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做賬怎么做?
答:滯納金一般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
相關分錄如下:
1、交稅款滯納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月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3、如果滯納金未交時,可暫時掛在"其他應付款"科目: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其他應付款--稅收滯納金
交滯納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滯納金應該怎么計算?
答: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按照有關的規定收取一定帶有處罰性的費用,如貸款到期而沒有按期歸還,銀行在規定的利息基礎上在加收20%的罰息;
如應該在10日交納的稅款而沒有按期交納,稅務部門按照規定每天加收應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還比如,電話費,當期的電話費應該在下期結束以前交,也就是說,3月份的電話費最遲在4月30日前交,如果4月30日前沒有交,那么電信部門從5月1日起按照你3月份應該交的電話費的3%(各個地方標準不一樣)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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