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成本計算方法需在稅務局備案嗎?
答:需要,這個表是給稅務局看的,填完即可。一般商業公司用的是進價金額核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三條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銷售成本是指已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或已提供勞務的勞務成本以及其他銷售的業務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兩部分,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兩部分,無論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結轉“主營業務成本”,都是一樣的。“主營業務成本”算法,如果確定“加權平均法”計算,就是到月終按“庫存商品”的每一項的結存額/每一項的結存量=每一項的平均成本價。然后每一項的平均成本價*每一項的當月銷售量=每一項的銷售成本額。每一項的銷售成本額求和就是本月總“主營業務成本”。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企業銷售成本計算方法需在稅務局備案嗎,答案是需要的,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