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額30萬以下免教育費附加嗎?
免教育費附加的。
應當正常計提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再做減免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
財稅[2016]12號“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銷售額30萬以下免教育費附加如何做賬務處理?
1、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計提: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3、期末結轉: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貸:營業外收入--稅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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