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的流程

2017-04-20 09:4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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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到外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的辦理流程大致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申請;其次是受理和核發;最后是繳銷。

1、申請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并填制《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

2、受理和核發

辦稅服務廳(基層分局)受理納稅人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對其《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向納稅人核發《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3、繳銷

納稅人應當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原開具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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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流程?

    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的流程一般如下:1、準備相關材料:包括外出經營許可申請表、營業執照、外出經營地點的照片和其他證明材料。2、提交資料:將需要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的資料提交給負責收發外出經營許可證的部門。3、審核材料:部門審核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若不合格則需要重新提交,審核通過則開具許可證。4、簽發許可證:經審核通過,部門簽發許可證,并且在許可證上簽字確認。 拓展知識:外出經營許可證不僅可以減輕企業的審批成本,同時也可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提高企業的經營效能,有助于企業的發展和增長。

  • 老師,請問一下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在哪里查看到沒到期

    在涉稅事項辦理里面查詢的.

  • 老師 跨地區外地經營外經證的辦理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呀?

    你好,參考一下, 《外經證》已于2017年改革為《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2017年9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創新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制度的通知》(稅總發〔2017〕103號),對納稅人跨區域經營稅收管理事項進行了改革,簡單地說,是把外經證改成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把“外經證”稅收管理事項按其管理實質,更名為“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所以,申辦流程及使用方式有一些忙變動。 《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辦理條件 1、納稅人稅務登記狀態正常,并且報驗地在本省內的 2、納稅人不是跨區稅源登記(比如在外縣市提供不動產租賃的,不屬于跨區稅源登記) 3、納稅人無逾期未核發銷的外管證 4、納稅人己辦理過ca證書(即開票金稅盤) 《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辦理流程 一、工程合同需先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登陸金稅盤系統; 三、選擇主管稅務機關; 四、點擊涉稅辦理事項-證明-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 五、填寫《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內容,完成后選擇“確定; 六、填寫《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內容,填寫無誤后,選擇“確定”。注意:頁面下面可上傳附列資料。 七、填寫表單完成后,點擊“確認”后,使用ca簽章加蓋電子印章,再點擊“確定按鈕”,就會出現回執頁面pdf表單,點擊確認,可打印對應的內容。 八、查看辦理結果;   稅務人員審批通過后,可以在辦稅桌面的提醒事項中看到對應的辦結通知書提醒記錄;也可以點擊“事項進度查詢”,查看審批進度。 《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延期方式   原“外經證”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180天,超過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確定有效期限。   稅總發〔2017〕103號文件,更是全面取消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稅務機關不再按照180天設置報驗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區域經營合同執行期限作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納稅人可向經營地或機構所在地的國稅機關辦理報驗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續。 異地經營的交稅方式   外出經營建筑勞務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應在工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在公司所在地的主管地稅分局繳納。

  • 異地項目要開外管證老師能和我說下開具外管證的流程嗎,說詳細點。還有開具時表都要如何填

    你好!這個每個省的具體操作不同,在電子稅務局里面,事項辦理-涉稅事項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 然后把這幾個標星號的填上就好了

  • 老師,您好,建筑施工企業機構所在地開具外經證,需要開具外管證怎么操作,經營所在地的自然人才能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預繳稅?有授權外出經營地預繳稅這個嗎

    同學,你好 可以去稅務局大廳開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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