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要計提的摘要怎么寫?
盈余公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當按照一定提取標準進行分配:
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提取的累積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摘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盈余公積怎么做賬務處理?
盈余公積提取和使用的帳務處理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3)提取公益金
借:利潤分配-提取公益金(提取比例為5%至10%)
貸:盈余公積-公益金
(4)用盈余公積虧損
借: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5)用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貸:實收資本-盈余公積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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